醫改會:籲衛生署與醫院別開倒車 以免犧牲用藥品質與助長健保黑洞
民眾常抱怨為何在診所看病,多只能拿三天藥,且用藥內容明細交代不清,這些問題與健保允許診所採用簡表申報藥費(請見文末之新聞小辭典)有密切關係。但衛生署還沒能有效解決診所簡表的爛攤子之際,醫院代表竟在健保會議也提案要求實施簡表。醫改會特別公開反對,呼籲衛生署長楊志良急踩煞車。
98年藥費成長率高過健保總支出成長率(如附件一)
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指出,98年健保費光是花在吃藥打針上就高達1,322億藥費,較97年1,251億增加71億元,成長率5.7%,遠比整體醫療費用成長率(4.72%)還高,顯示健保局藥費管控與醫界自律失靈,讓健保變成「領藥門診」。
劉梅君分析,健保實施總額後,藥費仍保障一點一元,且結算時預先扣除藥費支出,才接著計算各項醫療服務的點值,加上藥品採購價與健保支付金額之間,常存在過高的藥價差,導致許多醫院藉多開藥「以藥補醫」,而許多不以開藥為主的外科或重症照護資源,反遭稀釋與排擠。
簡表加深藥價黑洞 健保多付六至七成價差、一年多花五十億元
醫改會指出,診所如果採核實申報,健保支付價其實每天不到10元,健保卻當冤大頭付給25元;如果加上採購的價差,等於賺了「雙重藥價差」(如附件二)。此外簡表常誘使醫師只願開三天藥給病人,加上不受健保審查,用藥明細往往難以監督,嚴重影響病人權益與用藥安全(如附件三)。
今年2、3月間費協會的勞工代表就以診所簡表藥費健保多付六至七成價差,一年多花健保五十億元為由,提案要求檢討。而健保局實際分析後也發現,簡表平均每日藥費只有9.6元。但這案子協商不成,最後由衛生署長裁定尊重基層診所只小砍3元。沒想到醫院代表隨後也在健保會議上提案要求實施簡表,並要求健保局簽報署長裁示。
醫院要求實施簡表 嚴重違背健保法規定的醫藥分帳精神
健保法規定應實施醫藥分帳,二代健保也規劃應交付處方箋,讓病人享有知藥與選擇的權利,也可讓政府與醫界的醫藥費用帳目管理更透明清楚。但簡表制度卻讓藥費變成糊塗帳,病人不知葫蘆裡賣什麼藥,使得原可以多贏的醫藥分帳制度窒礙難行。
醫改會更對於醫院要求實施簡表的提案不敢苟同。有些基層診所因為地處偏鄉、老醫師執業或規模過小等因素,不容易以明細表核實申報,採用簡表還情有可原。但醫院的資訊系統與藥袋標示已經十分完善,卻要走回頭路,讓人懷疑是貪圖更多的藥價差。
劉梅君擔心開放醫院簡表後,以醫管經營能力,一定會划算地用簡表申報、藥價高的採核實申報,「雙管齊下」賺藥價差,因此醫改會呼籲楊署長急踩煞車。
此外,醫改會也對部分官員或醫界認為診所已實施總額,簡表降下來的錢也是回到診所總額,所以不用大幅檢討與扣除簡表金額的說法不以為然。劉梅君呼籲健保局應每年確實調查檢比實際藥費成本,並提供給費協會作為每年協商健保總額的依據,將過高的價差自總額基期扣除,或移作重症等專案醫療的經費。
醫改會的呼籲:
反對醫院採用簡表申報藥費。.
健保局應要求簡表申報的診所確實申報用藥明細,並專案稽核藥袋標示與收費情形。
健保局應定期檢討診所簡表藥費成本,將過高價差由費協會自下年度總額扣除,或移為其他重症專案經費,讓健保資源真正用在刀口上。
新聞小辭典
簡表 健保規定基層診所如果開給病人三天以內份量的藥品,且藥費沒超過 75 元,可以「日劑藥費」方式申報藥費。不論開藥內容與價格,固定領到1天25元、3天 75 元藥費,且免受健保局審查,稱之為「簡表」。 基層診所如果開藥三天以上或是藥費金額超過75元,以及一般的醫院,則必須採取「核實申報」方式向健保請領藥費。醫療院所必須列舉每項用藥明細給健保局,健保局依據這些用藥內容的健保價,「實報實銷」支付藥費給院所,並且會抽審這些案件的用藥合理性與金額,作為核刪費用的依據。 |
附件一:近10年健保費支出與占率
資料來源:第161次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 報告案投影片: 現行藥費管理策略與藥費目
標總額報告。醫改會整理製表。
附件二:診所簡表暗藏「雙重藥價差」
第一層藥價差:
同樣申請一天健保藥費,採用簡表申報與核實申報,可差15.4元( 6-7成價差)。
【註1】資料來源:「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委員會」99年第1次委員臨時會議紀錄。
【註2】實際健保藥價係分析簡表案件,平均每日藥費之健保價金額。也就是該類案件如果改採用核實申報,平均每天只能拿到9.6元。
第二層藥價差:
依據健保第五次藥價調查資料顯示,診所採購藥品平均約有4成藥價差。
資料來源:96年度7月份中央健康保險局業務執行報告,醫改會整理製表。
附件三:診所採用簡表申報藥費,導致民眾權益受損案例:
【案例一】 診所為賺簡表藥價差假傳聖旨 要求病人自費或三天後再來一次
內容:
北市某診所告知病人感冒咳嗽症狀嚴重,需要服用止咳化痰藥水,但病人的藥費超過健保局要求診所只能開三天藥、且藥費不能超過75元之規定,因而要求病人補差額或三天後再來一次。病人選擇自費差額,但診所並未開給自費部份的收據。(資料來源:98年底醫改會申訴個案)
案例解析與釐清:
健保規定基層開藥以3天為原則,但醫師可依據病情需要開給所需天數,並採「核實申報」向健保局申請藥費。所以民眾如果醫療需要開給3天以上藥品或藥費超過75元,可實報實銷向健保局請領費用,不可藉故向民眾收費,或誤導民眾診所只能拿3天藥。
【案例二】簡表申報不受健保專業審查監督,用藥明細也常不清楚,嚴重影響病人知藥權益與用藥安全。
案例二-1
有服務於診所的藥師向醫改會申訴,診所醫師要求不將抗生素、類固醇等藥名印在交付病人的處方明細上。
內容:
第一線基層用藥安全誰來把關?!
我是一位在基層小兒科診所工作的藥師,雖然看見醫改會積極推動兒童用藥,
健保也已設計鼓勵基層診所開立兒童專用藥的給付方案,在基層仍被醫師要求拿大人藥錠磨粉,看病的小朋友仍然吃不到「安全、好吃、劑量準確」的兒童製劑。雖然我也嘗試去與診所溝通,但醫師仍不願意開立。
更令我擔心的是,就算藥品中添加了抗生素、類固醇,診所也要求不將這些藥名列印在交給病人的處方明細上;如果有家長問到這個問題,藥師還必須配合隱瞞。這些作為已經違反醫療法對於藥袋標示的規定,除了對違法感到恐懼,每天看著小孩子把二代、三代抗生素當家常便飯使用,我真的感到非常非常痛心!有人能幫幫我嗎?!
資料來源:醫改雙月刊38期(99.6.10出刊)、醫改會申訴個案
案例二-2
去(98)年11月媒體報導,北縣三重某家病患極多的診所,為求速效濫開類固醇,藥單上卻隱瞞所開類固醇,使病人無法追查。
資料來源:
981109蘋果日報:「夭壽喔」診所騙病患 濫開類固醇 害免疫力降低 2月嬰也遭殃
981109自由電子報:三重診所遭踢爆 對感冒病患濫開類固醇
981109TVBS:化痰藥掩護「類固醇」 開業醫遭踢爆
981110自立晚報(網路): 北縣高柏森診所坦承用簡碼方式開立類固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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